宜昌慈善爱心捐项目方案
一、项目背景
在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指引下,为切实提升宜昌地区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水平,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在社会救助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紧密结合,特设立宜昌慈善爱心捐项目。
二、项目目的
(一)筹集善款,为宜昌市的困难群众提供慈善助医、慈善助学、救急难等服务。
(二) 弘扬慈善文化,提高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和参与度。
(三)建立健全慈善救助机制,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项目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34年9月1日
四、捐赠对象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业、社会组织等。
五、捐赠方式
(一)线上捐赠: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平台进行在线捐赠。
(二) 线下捐赠:银行转账:将善款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宜昌南湖支行;
开户名称:宜昌市慈善总会;
银行账号:686050100100028197
六、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设立专门的项目资金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管理,每年用于慈善救急难项目的总额度不超过实际筹集数。
(二)严格按照项目救助标准和审批程序使用资金,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定期公布资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救助对象及标准
(一)救助对象
1.宜昌市范围内的低保、特困等困难家庭及个人(包括户籍在宜昌市的城乡居民,以及居住和工作在宜昌市且持有效居住证的城乡家庭和非户籍人员)。
2. 有充足证据资料能够证明被救助对象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无其他救济渠道的。
3.其他经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体或个人。
(二)救助标准:
1.生活救助标准:对于因客观原因(包括不限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伤、致病、致残或者死亡等情况)导致家庭收入突然大幅下降,或者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大幅增加,从而陷入基本生活困境的个人或家庭,发放生活救助金。每个救助对象不超过5000元,每个家庭最高不超过 1 万元。
2、其他救助标准:对于特殊情况、典型案例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体及个人,将根据救助人的实际需求及家庭经济状况,依据募集资金情况实施救助。
八、项目宣传与推广
(一)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项目的意义和价值,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 开展线下慈善公益活动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和参与。
(三) 招募志愿者,开展项目宣传、劝募等活动,扩大项目的覆盖面。